山东文化系统10月份重点工作
逐月调度公示全省文化系统重点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监督问责、增强履职水平、实现大督查的重要举措。“山东文化系统10月份重点工作”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现予公布。全省文化系统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文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厅机关
1、筹备中日韩三国文化部长会议,举办“东亚文化之都”系列活动。筹备曼谷尼山论坛、山东当代绘画展及曼谷尼山书屋揭牌活动。(对外文化联络处)
2、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联合省有关部门研究《省文化厅“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初稿)》。(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3、启动《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学习宣传行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4、组织全省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新常态新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专题研讨培训班。(人事处、办公室)
5、举办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组织新创作优秀剧目展演和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大展。(艺术处、公共文化处)
6、开展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审工作。(文化科技与法规处)
7、承办全国文艺评论研修班。(艺术处)
8、与文化部信息中心联合举办“十三五”时期“文化山东”宣传推介策划会。(办公室)
9、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集中研讨。(机关党委)
10、建立完善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组织评审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进行论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11、举办全省群众文艺创作戏剧小品类、曲艺类汇演,组织“共圆中国梦”山东省农民工摄影展览大赛。(公共文化处)
12、出台《山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和购买目录》。(财务处)
13、举办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培训班。(公共文化处)
14、调度全省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推进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集中督查。(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15、组织举办2015“齐鲁文化喀什行”系列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16、开展首届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文化项目推介活动。(文化产业处)
17、启动山东省惠民文化消费季试点活动。(文化产业处)
18、举办2015山东省动漫产业营销高级研修班。(文化产业处)
19、全面开展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安装调试工作。(文化市场处)
20、承办鲁、甘、冀三省互联网案件以案施训活动。(文化市场处)
21、开展全省演艺场所装备质量和安全评估数据普查。(文化科技与法规处)
22、指导山东美术馆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做好第一届理事会组建筹备工作。(人事处)
23、启动2015年度厅所属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招聘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人事处)
24、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三年滚动预算工作,督导预算执行。(财务处)
25、审核省直文化单位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继续开展财务集中监管及交叉稽核。(财务处)
26、申报“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文化艺术之家施工招标及置换资产清退等工作。(财务处)
27、做好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有关文化行业出价与例外等材料整理工作。(财务处)
28、做好迎接省审计厅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工作。(财务处、各处室)
29、筹备召开全省文化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办公室)
30、做好厅机关党委换届准备工作。(机关党委)
31、组织省直文化系统老干部参加山东省第六届老干部艺术节汇演。(离退休干部处)
32、组织厅机关老干部赴有关市参观考察文化建设情况。(离退休干部处)
二、厅直属各单位
1、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艺院团改革的政策。(山东演艺集团)
2、组织各院团积极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山东演艺集团)
3、组织举办“丝绸路上·晋善晋美——山东画院走进陕西山西采风写生活动”。(山东画院)
4、承办全省暨鲁冀甘三省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培训班。(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5、安装升级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6、启动传统文化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排练。(省艺术研究院)
7、组织儒学与艺术学论丛专家审稿。(省艺术研究院)
8、打磨提升小剧场话剧《两重门》。(省戏剧创作室)
9、承办“大师窖藏——走进山东半岛名作展”巡展。(山东美术馆)
10、组织艺术家深入基层、深入生活,在潍坊开展写生创作活动。(山东美术馆)
11、承办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大展。(山东美术馆)
12、迎接南澳洲公共图书馆代表团交流访问。(省图书馆)
13、组织承办“齐鲁文化喀什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展”。(省文化馆)
14、组织开展公益性辅导培训、赴敬老院演出,举办离退休老干部书画、摄影展。(省文化馆)
15、筹备开展“西洋奇器—清宫科技展”。(山东博物馆)
16、筹备开展赴罗马尼亚“中国山东汉代画像石拓片展”及赴波兰“中国山东木版年画展”。(山东博物馆)
17、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工作,继续抓好“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省石刻馆)
18、赴俄罗斯进行“石上史诗-中国山东汉代画像石拓片展”。(省石刻馆)
19、继续做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省考古所)
20、继续推进淄博黄土崖水库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考古发掘。(省考古所)
21、与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合作,共同做好创编杂技剧的初排工作。(省杂技团)
22、组织杂技节目《蹬鼓》备战参赛。(省杂技团)
23、筹备举办台湾著名女画家吴珮华女士水墨创作展。(省文物总店)
三、各市文广新局
1、组织“东亚文化之都”系列文化交流活动。(青岛市文广新局)
2、积极筹备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认真组织国庆期间社会文化活动。(青岛市文广新局)
3、积极推动全市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作。(枣庄市文广新局)
4、继续加强省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枣庄市文广新局)
5、举办“百团千场乐万家”——东营市2015年社会文艺团体巡演活动。(东营市文广新局)
6、印发《在全市开展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的实施方案》,完成县区和乡镇(街道)的历史文化展示工程。(东营市文广新局)
7、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示范点,全面带动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东营市文广新局)
8、继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督导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情况,完成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的总结和提升工作;继续推进胶东红色文化建设工作,做好烟台山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工作,编撰出版相关书籍。(烟台市文广新局)
9、筹备召开烟台市第十三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烟台市文广新局)
10、加快推进潍柴创意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制定项目策划方案。(潍坊市文广新局)
11、全面开展镇图书馆市级配套设施设备配送。(潍坊市文广新局)
12、山东梆子大型现代戏《河都老店》赴济南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活动。召开邹鲁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规划建设专家讨论会。(济宁市文广新局)
13、评选济宁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命名第二批济宁市“一县一品”文化产业品牌。(济宁市文广新局)
14、开展全市各县市区“文化走亲”巡演活动。(泰安市文广新局)
15、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授牌仪式。(泰安市文广新局)
16、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食品药品企业活动,组成优秀传统文化讲师团,计划10月底前,到20家食品药品企业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大讲堂活动。(威海市文广新局)
17、筹备到韩国仁川威海馆举行文化产业推介活动。(威海市文广新局)
18、组织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有关展演、展览活动,推进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作。(日照市文广新局)
19、推进“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工作,筹备召开文化创意产业招商工作会议。(日照市文广新局)
20、做好山东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会议相关工作。(莱芜市文广新局)
21、组织莱芜梆子《天唱》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莱芜市文广新局)
22、整理出版传统文化系列丛书。(临沂市文广新局)
23、 制定落实文化民生措施,提高群众文化满意度。(临沂市文广新局)
24、加快起草制定《德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德州市主城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工作进度。(德州市文广新局)
25、推进送戏下乡、开展高水平演出、优化提升农村文化大院等文化惠民实事。(德州市文广新局)
26、继续做好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聊城市文广新局)
27、组织文化交流团到韩国访问。(聊城市市文广新局)
28、印发《滨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工作会议,就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动员部署。(滨州市文广新局)
29、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展演。(滨州市文广新局)
30、组织召开《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专家论证会。(菏泽市文广新局)
31、组织山东梆子大型现代戏《南下》、《大汉英后》赴济南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新创作剧目展演。(菏泽市文广新局)
四、各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随机抽查监管活动。(济南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2、开展严厉打击违禁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济南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3、开展文化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青岛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4、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有关工作。(青岛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5、开展“三严三实”第三专题教育活动。(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6、开展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文化市场监管执法。(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7、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网吧、KTV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封堵以政治性出版物为重点的非法出版物,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东营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8、全面加强网吧和中小学校周边文化市场整治,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东营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9、进一步推动潍坊市县市区和甘肃省平凉市县市区的对口交流提升工作。(潍坊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0、对县市区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潍坊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1、举办全市文化市场执法系统领导干部读书班。(济宁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2、赴对口交流单位河北沧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观摩交流,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活动。(济宁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3、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威海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4、落实日照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日照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5、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综合整治活动。(日照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6、召开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座谈会。(临沂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7、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业务培训。(临沂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8、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执法人员培训暨案卷评查活动,邀请甘肃省甘南州及县市执法骨干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案卷评查和实际办案等。(滨州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9、大力整治国庆节期间演出市场。(菏泽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20、开展学校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菏泽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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