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动人员档案将无障碍转接

11.04.2017  10:11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逐步统一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事项、业务经办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全面推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经办系统。

通知》明确,将严格落实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的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递手续。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存档期间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办理社保转移接续、退休、档案再流转等手续时,不得以缺少上述材料为由设置障碍。

通知》还提出,大力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档案信息互通共享、档案异地查询、业务网上办理。加快推动档案影像化,逐步实现“互联网+档案管理服务”,通过完善网站、开发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基础数据库与网络对接工作,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