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域使用权出让实行招拍挂
今后,我省海域使用权绝大部分采用的申请审批方式出让将被改变。省海洋渔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日前出台《山东省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动我省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今后同一海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都将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
“今年7月,青岛西海岸新区两宗海域用海面积进行了公开竞拍,起始价为30元/亩/年,最终分别以210元/亩/年和205元/亩/年挂牌成交,增值率分别为600%和583%。”省海洋渔业厅海域与海岛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个例子体现了海域使用权进行招拍挂的典型意义--准确体现海域资源本身的市场价值。”
据介绍,我省海域使用权之前绝大部分采用申请审批的方式出让,海域使用金依照多年前的标准,一般为每亩10元-30元。随着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不断增多,海域空间资源的稀缺性不断提高,有人瞄准这其中巨大的利益空间,以低价申请之后高价转租,往往获利数倍。
另外,在一些养殖条件较好的海域,经常会出现多位有意向的用海申请人,给谁不给谁成了一个问题。“要保证公开公正,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是最好的选择。”该工作人员表示。
我省部分沿海市近年已开始探索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式,威海、东营以及青岛西海岸新区都有成功尝试,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出让颇受企业欢迎。参与了威海海域使用权竞拍的威海海洋牧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就表示,这种出让方式不易产生纠纷,企业更敢投资。同时,不断增值的海域使用金维护了国家对海域资源的所有权益。
但此前我省招拍挂出让的尝试集中在养殖用海方面,构筑物用海、填海基本都是采用申请审批的方式出让。按照《暂行办法》,今后以下海域类型都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同一海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因海域闲置、欠缴海域使用金、无人继承、到期后未申请续期等原因被地方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后再次出让的;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内,除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工程、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和规划编制时已确定拟建项目外,其他的经营性开发利用海域。
据悉,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的具体实施工作一般由沿海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跨行政区域界限的由共同的上级海洋主管部门实施,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外缘线以外的,由省海洋渔业厅具体实施。出让机构将把拟出让海域的位置、界址、面积、出让期限等内容在当地媒体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对于海域使用金,出让价款中,公示费、公告费、利益相关者补偿费、海域测量费、海域价值评估费等出让前期费用部分缴入本级库,不参与各级分成,剩余部分作为海域使用金按3:2:5(中央:省:省以下)的分成比例缴入相应级次国库。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由市县两级分成,分成比例按照各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