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不收取费用
08.12.2015 19:17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12月8日讯 (记者董理)8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明确规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不收取费用。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是指物价部门应税务机关请托,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
山东省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金文在发布会上指出,物价部门从事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是免费的。他表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其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不得收费,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08.12.2015 19:17
故
事
博物馆数量质量并举,山东特色博物馆体系初步建成
“百年考古看山东,上下求索铸文脉。山东省新闻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
山东49名运动健儿出征东京奥运会
7月21日,山东省新闻
山东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旅游景点和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