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领域将试点公益诉讼
昨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公布,将在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对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和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环保部门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二处处长王钦杰介绍,现阶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重点领域。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山东是13个授权省份之一。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实施方案》,已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对于环保领域来说,届时,山东检察机关将确定部分地区,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试点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司法手段严厉惩治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先行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环保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先行提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如果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环保部门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环保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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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已查处7077家违排企业
3个月批捕26人
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联手”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显成效。昨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省环保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今年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077家。5月至7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以来,共批准逮捕17件26人,提起公诉10件15人,立查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新介绍,这次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主要包括有关执法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未按规定设计使用或擅自拆除防治污染设施等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对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互相推诿、怠于履行职责等7种情形。
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077家,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438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4092家,关停取缔企业1896家,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262起,处罚金额2045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15起。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