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环保十大事件
山东省通过坚持不懈地实施“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治污策略,流域水质不断改善,尤其是一度被称为“世界第一难”的南四湖,已经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标准。图为环境监测人员在南四湖提取水样。 |
为确保及时掌握空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山东省建设了遍布各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并实施了监测站TO(转让——运营)模式社会化运行管理。图为运行方工作人员正在维护监测设施。 |
图为山东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左一),韩国环境部长官尹成奎(右一),在省环保厅长张波(左二)的陪同下参观绿博会展厅。 |
图为生态修复中的马踏湖。 |
图为山东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
图为一跨界小炼铁厂被依法取缔。 |
图为白杨河电厂建设的6#机组二级脱硫吸收塔和湿式静电除尘器一体化结构,在全省率先实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 |
图为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中)在荣成市现场查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 |
图为德州泰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置在厂外的污水排放口和生物指示池。 |
2014年,山东省环保系统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科学务实,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对外发布2014年度全省环保十大最具影响力事件,这些事件涵盖了生态补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公众参与等领域,对生态山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建立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
2014年初,山东省环保厅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各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由省级财政向市级补偿;同比恶化的,由市级财政向省级补偿。每季度结算补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
截至去年底,山东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1亿元。17个设区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16.3%、11.3%、16.9%、4.2%。
2 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水质稳定达标,完成调水两亿立方米。南四湖入选全国首批水质良好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列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恢复鱼类27种。608家省控重点涉水企业完成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规范化改造。
全省水环境质量实现了12年持续改善,省控重点污染河流COD平均浓度同比持平、氨氮平均浓度同比改善7.1%。在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山东省连续7次和5次荣获淮河、海河流域第一名。
3 建立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约束性机制
山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去年5月底,省人大常委会以大气污染防治为内容首开专题询问。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山东省采取“信息公开、干部考核、生态补偿、项目限批、责任追究”5项举措,如同五记重拳“死磕”大气污染。首次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顺利完成了2014年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4 第六届绿博会在青岛成功举办
2014年11月14日,“生态山东建设高层论坛暨第六届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在青岛开幕。
绿博会以服务供需双方、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为宗旨,以专业化、精品化、规范化、职业化为目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13个国家和地区的154家环保领域优秀企业和国际组织参展,1.3万多名观众参观了绿博会。
绿博会期间,山东省首次举办了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论坛,环保部门与民间环保组织共同探讨、良性互动,气氛热烈。围绕环境瓶颈问题举办了9场技术论坛及4场专题对接洽谈会,针对性强,对接效果好,场场爆满,供需双方洽谈次数近2000次,现场达成意向100余项。绿博会已日益成为有较大影响力的环保市场平台。
5 开展马踏湖退化湿地生态修复试点
上世纪50年代初,马踏湖湖面面积为96平方公里,是小清河流域最大的自然湖泊,与大明湖、白云湖、巨淀湖等湖泊交相辉映。随着人类生产活动的日益加剧,马踏湖面积锐减至不足原来的20%,湖泊生态功能严重退化。
2013年,马踏湖被列为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省政府批准了《马踏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建成人工湿地4700余亩,修复受损湿地两万亩,猪龙河等入湖支流开始恢复历史走向,湖区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马踏湖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6 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2014年4月,山东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4年,山东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部署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级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1539次;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4件,处罚金额达4479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311件(条);公安机关侦办环境资源案件990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81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强化了环境监管的法律权威。
7 建立区域共治的边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针对行政边界地区权属复杂、监管薄弱等问题,山东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组织全省边界相邻地区签订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按照“轮流坐庄、定期会商;交互检查、联合执法;属地管理、信息共享;上级督办、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打破了环境监管的行政区划屏障,初步实现了边界地区污染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8 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试点
超低排放是指燃煤发电机组在现有烟气治理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创新,使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的烟气深度治理技术。对燃煤机组(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是解决山东省能源结构偏重于煤炭的重要举措。
山东颁布实施逐步加严的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制定烟气超低排放检测方法,标准的引导性作用初步显现,一大批企业提前按照2020年的标准开展升级改造。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有华能黄台电厂9号机组等9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投运,已建和在建机组共达到23台。
9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2011年,山东成为全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山东省选取20个示范区(1个设区市、19个县市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污染治理模式,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20个示范区3年累计投资约25亿元,共实施1213个项目,对25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保护,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723.6万吨/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221.5万吨/年、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22.2万吨/年。3年来,共有1.1万多个村庄、近千万人口受益,示范区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10 探索建立公众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
2014年,山东省环保厅出台了《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公众可以直接到排放口取样。每月举办“环境监测开放日”,持续开展污染“随手拍”,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管。
山东省环保厅建立了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一网三微”新型宣传互动平台,组建政务微博与个人工作微博相结合、省市县3级环保部门联动的微博工作体系。每月公开全省3429家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执行情况,既晒企业治污,又晒环境监管,初步形成了“政府每月双晒,公众不懈点名,企业积极治污,环保依法行政,各界良性互动,合力推动减排”的良好局面。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