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有了时间表
山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初步成效。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目前我省已经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已经在日前召开。
首次不动产联席会议召开
9月5日,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召开。包括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等10个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和联席会议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据了解,我省目前建立了由10个部门为成员的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全省17市建立了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动态联系制度,部分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陆续启动。
尽快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将启动立法工作,搭建制度框架。尽早出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逐步形成以《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相关法规、规章、规范配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
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推动市、县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争取按国家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继续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题调研,并开展省际考察,学习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
为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省将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工作。同时做好与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
不动产登记有了“时间表”
据了解,我省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即从2014年开始,力争一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两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四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同时,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登记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我省要求,推动市、县两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工作迅速开展,全面梳理目前支撑我省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