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组建获批复 力争3至5年上市

21.04.2015  15:29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山东省政府在批复文件中提到,组建大型骨干网络文化传媒集团,是我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大众报业集团等主管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力支持文化单位改革,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全方位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批复文件,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要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搞活用人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好、经营好国有文化资产,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同时,批复中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要通过改革,不断提高我省互联网传媒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壮大规模实力,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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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上旬,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现场会在淄博召开,会上表示,山东将组建“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力推在三到五年内上市。有关文件提出,组建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将在3至5年内争取实现整体运营资产主板上市,实现资产、收入规模双过10亿元,市值过100亿元,利润过3亿元,人员规模超过5000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