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认定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发掘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省体育局、教育厅将于2016年对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并在评估认定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基础上,评定出山东省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
(一) 评定范围
对符合《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附件1)的中小学(含私立)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二) 申报要求
1.各市体育局、教育局依据申报学校填写的《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附件2),及提供详实的书面申报材料(学校概况、开展体育传统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声像图片资料等),认真开展评定工作,确保质量,优中选优。
2.申报“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学校同时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在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填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
3.只有一项申报项目的学校,在输送和运动成绩两项评分中,分别不得低于10分。
4.没有按规定参加省级中小学生联赛的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不允许参加评选,在省级中小学生联赛中获得前十名的学校给予优先推荐。
5.各市在推荐的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优中选优,确定出3-4所作为省级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推荐上来。
6.学校主要申报项目最多为2个形成传统并长期推广取得成效的体育运动项目。
(三)评定方法和内容
市体育局、教育局共同成立评估认定工作机构,于2016年6月底前对照《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初评;然后每市派出3-5人的评估小组,按各市对调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如下:
1.各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
2.各市参加2014年、2015年省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情况。
3.各市参加全国和全省青少年各种竞赛活动的情况(查看参赛证明)。
4.积极举办本地区青少年各种体育竞赛活动的情况(查看秩序册、成绩册)。
5.参评的《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最后依据分值排序,评定出各市的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此基础上各市确定出省级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上报省体育局、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聘请专家对省级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认定。
二、命名与奖励
(一)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在对各市申报的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审定后,统一命名为“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该项工作完成评定基础上对省级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审定后,统一命名为“山东省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二)上报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时,原则从省级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选择推荐;
(三)按照学校阳光体育活动项目和竞技体育项目的划分原则,对命名的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省级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分别由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类管理并给予一定的扶持及奖励。
(四)全省认定60所省级优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 1.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
2.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表
3.全省各市对调初评安排表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教育厅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