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局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189号)精神,目前,省体育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项,即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
山东省体育局
2014年12月31日
山东省体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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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 | 公开范围 | 廉政风险点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前置条件 | |
1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 1.《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通过)第六条:“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 向社会公开 | 2,中级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