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与京东合作助推农村电商 或为农民创利20亿

03.06.2015  11:38
6月2日,山东省供销社与京东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济南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将在战略、资本、业务三个层面开展全面合作,预计未来每年将新增线上销售额150亿元以上,为农民创利20亿元以上。

  鲁网6月2日讯(记者 王文婷)6月2日,山东省供销社与京东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济南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将在战略、资本、业务三个层面开展全面合作,预计未来每年将新增线上销售额150亿元以上,为农民创利20亿元以上。

   “供销社+互联网” 供销系统流通业寻求转型升级

  “与京东集团的战略合作,是实体经营服务网络最健全的省级供销社与国内最大自营电商平台的‘强强合作’。”山东省供销社主任侯成君表示,通过合作可以率先实现省级平台电商运营模式和真正意义的O2O,有利于推进山东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

  据了解,山东供销社有35万余名职工,12万个经营服务网络根植乡村。目前,供销系统发展日用消费品、农资、农产品等各类连锁企业451家,配送中心1065个,县乡村直营店10740个,在100多个县构建起县乡村连锁经营服务网络。2014年,供销系统销售总额达到4605.9亿元。

   全省一张网” 京东借力布局山东农村电商

  有着商业平台、商品资源和运营管理经验的京东,之所以选择与山东省供销社合作,无疑是看中了供销系统长期以来在农村保持的优势——网点优势便是其中之一。

  双方提出成立合作公司,由山东省供销社控股,双方共同出资。计划近期在山东新增2万以上的农村电商推广员,在农村推广京东网站,促成村民在京东平台购买产品,并实现10亿元以上的B2B采购业务。京东想要借助供销社在基层的组织体系和遍布乡村的网络体系,实现其“渠道下沉”。

  “另外,要建设‘山东供销京东慧采平台’,进行B2B业务,山东供销旗下企业、合作商家及农村合作社店铺等可以在平台上采购商品。”京东集团副总裁马建荣介绍,此外集团还将借助供销社农产品资源优势,推进“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联合开发“农资电商”模式,以及推进农资现货在线交易、发展农村金融业务等,加速做大山东农产品业务。

  “我们集团常说,希望做‘国民企业’,”京东商城华北区总经理邵继伟说,“这会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送产品下乡,一个是送农产品进城。在让乡村享受到与城市一样方便快捷的服务的同时,也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

  “现在山东七万个自然村有六万个便利店,京东与供销的合作可以让双方共同发挥经营服务和配送网络功能,解决农村市场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一张网’,同时将山东丰富的优质农产品资源汇集起来,让它们在线上走向全国或世界。”邵继伟表示。

  山东省供销社监事副主任魏华对与京东合作非常看好,他认为,年新增线上销售额150亿元的预计有些“太保守了”,“第一年新增150亿的话,第二年说不定会呈现几何增长。三五年后,预期增长1800-2000亿元也是不无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