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培训班侧记
“公共文化服务不能以‘干了’为指标,而要看做的质量怎么样,百姓满意不满意。”10月20日至21日,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培训班在临沂市举办,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阐述引起与会人员共鸣。
记者采访发现,近几年探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山东各地以标准化为抓手,亮出实招,把目标任务白纸黑字落实在纸面上,提升服务质量成效初显。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纷纷注重文化中心建设。在青岛市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基层文化中心的建设规模、设备配备、活动、队伍、投入标准。“通过系列‘硬杠杠’,青岛新建基层文化中心基本实现了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目标,较好地发挥了综合服务的功能。”青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立波说。
正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东营市,今年3月制定印发了《东营市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东营市乡村剧场建设标准》等系列文件,对公共文化机构和场所的建设、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等做出了明确的量化规定。
在滨海小城威海市,当地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模式,规范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管理和运行。“为保证基层提供服务有章可循,我们聘请专家进行了制度设计,制定了《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明细表》,并出台了一批通用标准和保障标准。”威海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张梅力认为,细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目的在于明确政府主导地位和保障底线,让文化成果切实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日照市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层面,近两年积累很多经验,最重要的是标准化。日照市文广新局党组副书记牟敦波介绍,当地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如今已形成了一整套标准,比如要有“一厅”“十室”“十个门类器材”“十项文化服务功能”“六支队伍”等。“这些标准并非永久不变,会有一个动态调整机制,主要根据日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进行。”
今年6月,山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服务标准化要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模、施工规范等标准。
乡村文化广场近几年在济宁市城乡不断涌现,但怎么建得更科学合理成为困扰基层的一个难题。为此,济宁市出台《美丽乡村文化广场建设技术导则与范例》,将文化广场分为一类、二类。“两者在用地规模、设施水准、舞台面积等方面均有区分,不同村庄社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模型。”济宁市文广新局公共文化科科长刘凤来说,标准化试点让基层有章可循,同时确保了服务质量。
临沂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王兰峰告诉记者,目前临沂市正在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建立群众需求和服务评价反馈机制,用标注化促进均等化。
在《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中,山东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略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从“质”“量”两方面保证服务水平。如《标准》提出,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组织开展群文活动不少于30次,文化馆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每年不少于80次,县级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30次等等。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筹办期间,山东对公共文化设施投入达249亿元,2014年又投入60多亿元。设施之外,山东如今更多将目光聚焦在服务质量的标准化上。
李国琳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国家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基于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关键要落实到维护百姓基本文化权益上。”
“相比以往较为粗放式的服务,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应注重提升技术与方式。”李国琳指出,没有标准化便没有均等化,在保障、技术、评价层面实现标准化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