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12月25日,山东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的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2月26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山东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诚恳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即组织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18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视频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坚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总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加快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整改方案》确定了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用督察整改倒逼新旧动能转换,从根本上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依法依规,立行立改。 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立即停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等待、不观望,不讲价钱、不打折扣,不借督察整改之名“洗白”违法违规项目。按照“一企一策”,堵疏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一关了之”。 三是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摒弃“唯GDP论”。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杜绝假整改、伪整改、虚整改。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环境治理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到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显著提高。环境空气中PM2.5达到49微克/立方米左右,PM10达到80微克/立方米左右,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改善50%左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和98%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土壤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260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70%;森林覆盖率达到20%;全省大陆海岸线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7个方面27项措施: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切实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 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动能,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坚决清理重大违规项目。 三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四是坚定不移加快海洋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 要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环境执法监管。 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环境问题日常监管。 六是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监督机制,完善绿色财税金融制度体系。 七是坚定不移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推进整改。 各方面要广泛参与,群团组织积极推动,强化新闻媒体宣传监督。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8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成立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抓整改。 二是强化推进机制。 纵向,上下互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左右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面上,社会联动、开门抓整改、不搞单打一。牢牢把握整改工作进度,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制度。每月按要求向国家环保督察办上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 成立责任追究组,依规依纪依法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其他问题,一并进行问责。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 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 省级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定期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省级党报和政府网站设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定期公开整改进展情况。发挥省环保督察热线作用,持续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扩大生态环保“同盟军”,形成永不落幕的环保大督察、永不停歇的环保大整改。 六是强化政策保障。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推动公交、出租车、环卫、邮政、快递等行业,率先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鼓励居民购买使用新能源车,积极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七是强化资金支撑。 把生态环保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之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节能环保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一般性支出增幅。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覆盖范围,完善“五位一体”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构建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采取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 八是强化能力提升。 加强对环保人员尤其是基层环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大力提升专业素质。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解决后顾之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强化高科技设备武装。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打造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忠诚干净担当环保铁军。
下一步,山东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一有利契机,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补齐山东生态建设短板,持续改进和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山东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