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严禁建设脱离实际的宽马路
山东省政协常委、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围绕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大会发言。
齐鲁网济南3月25日讯 (记者 蔡晓彤)今天上午,在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上,省政协常委、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围绕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了大会发言。王玉志表示,要严控建设用地规模,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山东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和经济大省,以占全国1.6%的土地、6.2%的耕地,养活占全国7.1%的人口,提供占全国8.2%的粮食,承载占全国10.4%的生产总值。但是我省人均耕地仅1.18亩,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建设用地紧张和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并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王玉志认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抓手,是缓解用地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据悉,截至2013年底,亿元GDP耗地915.7亩,比“十一五”末下降了22.25%。王玉志提出,尽管如此,但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新常态下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认识不到位,造成城市建设摊大饼,农村“空心村”问题严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节约集约用地的控制力不足,有的规划之间甚至出现顶牛、打架现象;充分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尚未形成。
王玉志建议,主动适应新常态,必须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安排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王玉志认为,要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依法依规批地用地,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区和各类开发区,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等。
对于城乡土地利用,王玉志认为,应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和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力度,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实现土地、资本等要素城乡间合理流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
王玉志还认为,要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对节约集约用地的促进作用。积极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探索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与集约用地相挂钩的税收调节机制,提高土地保有环节成本。开展不同层次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加大土地产出效益考核力度,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完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鼓励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建设用地,也可先租后让,灵活确定出让年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原标题【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严禁建设脱离实际的宽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