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05.01.2016  10:24

12月31日,山东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在山东大厦召开,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作了专题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将全面展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林业厅制定了《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基本情况、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政策支持体系、基本步骤、加强组织领导六部分。通过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的生态责任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方式,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完善职社会保障体制和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到2017年底实现国有林场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和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的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已报请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