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召开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立即在社会各界、国资系统引起强大反响。7月18日,省国资委在山东大厦召开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谭成义主任主持会议,樊军副主任介绍学习体会和省国资委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有关专家和部分省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畅谈了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意见建议,部分委领导和有关处室处长参加了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山东国资国企改革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省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意见》为我省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规划了宏伟蓝图,明确提出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改革重点和政策措施,创新点、亮点纷呈,提出的确定股本对公司的基础性决定作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等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将为解决我省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问题、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发挥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大家表示,下一步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市场化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勇于争先、敢于担当、率先突围,共同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出更大贡献。
谭成义主任做会议总结,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继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政府转变职能、企业深化改革这一双向改革的特点,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市场化内涵和国际化外延。二要义无反顾地推进改革,必须改,没有退路。要按照混合所有制的要求,对所有的股东负责,真正遵循市场的内在要求,管理模式、制度都要创新。三要为改革破难题,扫清障碍,目前省国资委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配套办法,企业要及早动手,对具体障碍进行排查,科学务实地推进改革。
会议现场
省国资委主任谭成义主持会议
发言摘要:
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的出台,拉开了深化我省国资国企改革的帷幕。省国资委作为对省属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作为《意见》的主要参与者和主要执行者,深受鼓舞,信心倍增,同时又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意见》充分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借鉴了山东30多年国资国企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充分考虑了我省国企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通篇贯穿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等要求,贯穿了市场化、开放、创新等理念,蕴含了不少亮点和创新点。比如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确立股本对公司的基础性决定作用,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等等。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扎实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按照《意见》要求,自我加压,主动调整改革,实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二是着力改进监管方式。适应不同功能、不同股权结构企业的状况,按照《公司法》和《意见》的要求,依据拥有的股权实现股东权利。三是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做好牵头制定的10项配套办法及配合制定的3项配套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冰:
《意见》出台对山东经济的发展作用较大,对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义重大。国资国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组织形态和经济发展力量,是推动全面改革的基础和关键。在历次深化改革中,国资国企改革是关键点和难点,对国资国企定位认识的不一致、利益重新分配的阻力和经营管理方式方法不适应等因素导致国资国企改革难度加大。此轮国资国企改革,区别于第一次和第二次改革,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解决原来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观念障碍,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阻力,有利于增强国资国企竞争能力。我省的《意见》内容全面,涵盖面广,针对性强。下步,从国资管理层次看,要重点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从直接管理企业向间接管理企业转变、由重资产数量向重视经营质量转变;从国企管理层面看,要从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决策程序等三个方面推进改革。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汲斌昌:
《意见》的出台,是中央精神与山东省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全面回答了我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是一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我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吹响了号角,拉开了大幕,为新一轮国企大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鲁信集团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我们将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上来。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集中全集团力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措施。能够自主决策开展的改革事项,不等不靠,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力争为我省的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的落实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建议省国资委尽快制定出台配套办法,为我们深化改革、开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希望省委、省政府特别是省国资委在深化改革的问题上给予针对性地指导。希望与省管企业、兄弟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合作,乘借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东风,推动事业再发展。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陈志军:
《意见》是结合山东省国企现状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要把《意见》落到实处,还需要细化三个方面的措施,第一,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国资委的股东定位问题,明确国资委作为股东在收益权、经营管理权等方面的权利,做到权责利对等;二是要体现董事会的权责和党管干部的原则,董事会和党委会可高度重合;三是国资公司纪检工作与监事会工作可协同运行,强化监事会的作用;四是重视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优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提高决策水平;五是按市场化原则选择培育职业经理人队伍。第二,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面,按经营目标可分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两种类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以现有公司为主扩大规模,有条件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也可转换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其它省管集团公司大多可转化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第三,在国有公司产权改革方面,吸收社会资本和员工持股可在有条件的集团内子公司先行探索实施,国企产权改革中要吸取已有的经验教训,逐步推进并注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卜昌森:
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的出台,既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指导我省国资国企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制约、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体现出了五大亮点。其中,“确立股本对公司的基础性决定作用”是最大的亮点,“同股同权”使所有股东真正成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管理架构的形成,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向更加明确;职业经理人制度、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及激励约束机制将深层次解决活力从哪里来的问题;分层分类监管体系对症下药,能够有效解决“一个药方治百病”的问题;国企改革与国资改革同步推进,充分体现出改革攻坚的决心和勇气。
山东能源集团成立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部署,围绕内部产业整合重组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弊端。山东能源将从四个方面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和要求:一是按照产业板块分类推进专业化整合;二是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各种资本协同发展;三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规范“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是探索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党管人才、干部监督、思想宣传等方面的核心作用。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董长瑞:
《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新的阶段。总的看,有以下特点与创新:一是指导思想清晰,改革目标明确;二是产权改革多元化,资本监管分类化;三是改革方向市场化,监督管理规范化;四是经营管理去行政化,企业用工趋市场化;五是强化社会责任,注重保障民生。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充分认识国有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山东省来说,更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二是正解处理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的关系,避免进入“为发展非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就应当退出市场”的误区,现在来看,技术进步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利用途径会更多,生产领域将更广,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完全可以在国有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成长壮大。三是产权改革应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这次改革中,应当吸取经验教训,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应确保职工的利益,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充分保护职工利益,使职工福利与国有经济共增长。
山东高速集团总经理徐春福: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高速集团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一致认为《意见》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全契合我省实际情况,是指导今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并建议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尽快确定有关企业进行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整体推进。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职责和定位,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资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运行机制。
二是以股权为纽带,按照《公司法》要求,规范公司管控。
三是进一步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除涉及国家安全及国防领域采取国有独资外,其他行业可引进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解决国有企业人才、资源、团队匮乏问题,化解产能过剩,实现优势集聚、资源集聚、人才集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
四是对企业承担的政府指令性建设项目,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确保企业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给予合理补偿,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山东重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谭旭光:
山东省《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出台了。这是山东省经济发展中一件举足轻重的大事。山东是经济大省、国资大户,《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正式拉开序幕,必将有力激发山东国企市场活力,推动山东经济转型发展。
多年来,山东重工集团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致力于成为最具改革精神、最具创新能力、最具市场活力的国际化企业。集团旗下现有5家上市公司、6支股票,股权多元化改革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充裕的资本、市场的活力和规范的治理,旗下潍柴动力更是资本市场创新的典范。从重组湘火炬、亚星客车,到山东重工的组建,再到并购法拉帝、投资凯傲集团,企业在重组整合和资本运营方面成绩斐然,成为中国装备制造行业的重要一极。集团从2009年成立之时便开始全球化、市场化引进人才,建立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先后引入了70多名国际化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其中4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形成了较强的人才和制度竞争力。
大胆改革铸就了山东重工集团的卓越,更赋予了山东重工人宝贵的精神财富。《意见》的出台是一个新的起点,山东重工将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争做国企改革的试点和先锋,加快进军世界500强的步伐,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李广庆:
省委、省政府从我省战略和全局出发,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出台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意见》讲政治、谋大局、聚智慧、寻良方,对省属国有企业及全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整体来看,《意见》立足于山东经济实际,契合中央精神,处处有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尊重法律。着眼于守法合规和公司治理,为推动混合所有制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尊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字里行间把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三是尊重实际。着眼山东企业实际,着力点都比较实。
《意见》有鲜明的特点。一是政策性强。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二是操作性强。宏观和微观有效结合,既有宏观的目标和指导思想,又有深入具体的政策措施。三是创新点多。设立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采用合资合作、股权置换等市场化手段进行产业重组整合等都是重大实践创新。
下一步,省国投公司将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根据《意见》精神,梳理自身运营机制,继续探索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发展模式,发挥好三个平台的作用,推动权属企业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