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公示山东省备战“群星奖”群众文艺新创作品入围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群众文艺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文化厅于2015年3月下发了《关于报送备战“群星奖”新创作品的通知》,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和选拔优秀新创作群众文艺作品,打造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并具有山东特色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广泛组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等演出活动,让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真正走进群众中间。同时评选出能够代表我省群众文艺创作最高水准的作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比赛。
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对本地区、本单位初评推荐的基础上,共报送新创作品229件,其中,音乐109件、舞蹈49件、戏剧36件、曲艺35件。省文化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严格审核评议后,择优选出30件作品。其中,音乐9件、舞蹈8件、戏剧7件、曲艺6件。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厅具名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省文化厅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15年5月26日至6月1日
地点:济南市和平路59号(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联系电话:(0531)86568803
附件: 山东省备战“群星奖”群众文艺新创作入围公示名单(第二批)
山东省文化厅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