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决定:孙爱军任菏泽市委书记
本报讯 日前,省委决定:于晓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孙爱军同志任中共菏泽市委书记。
于晓明同志简历:
于晓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东海阳人。1983年7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75.08--1976.12济南市历城县港沟镇下乡知青;
1976.12--1978.05山东省交通厅工程大队工会干事;
1978.05--1979.09济南黄河公路大桥会战指挥部政治处干事;
1979.09--1983.07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6.12山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室、秘书处、秘书二处干部;
1986.12--1988.11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88.11--1990.12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处级秘书;
1990.12--1992.10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1.05--1992.10挂职任禹城县委副书记);
1992.10--1993.02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1993.02--1993.09山东省委办公厅督查处副处长(正处级);
1993.09--1997.09山东省委办公厅督查处处长;
1997.09--1998.09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兼督查处处长;
1998.09--2000.07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2000.07--2002.10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2.10--2003.10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2003.10--2005.03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05.03--2011.09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2011.09--2012.12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2.12--2013.02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3.02--2014.01菏泽市委书记、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4.01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省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十届省委委员,九届、十届省纪委委员,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2014年11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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