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4部地方性法规通过 违规烧烤最高罚款2万元
22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4个法规。这些《条例》有哪些内容是与普通市民息息相关的呢?本报将为您一一解读。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自11月起施行。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评价,“这称得上是我省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在惩戒方面,该条例中提出,对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的,将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将自10月1日起施行。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此次《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对简政放权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按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的规定,将有关投资项目立项、建设等管理权限,依法下放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规定对下放的事项要实行目录管理,以明确双方的职权和责任。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经济开发区还有望可以“变身”为行政区。据石晓介绍,上述条例中规定,政府应支持具备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根据经济开发区发展阶段、区位条件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位于中心城区或与城区连片发展的经济开发区,可以并入相关行政区,远离中心城区且条件成熟的经济开发区,可以整合周边区域,探索设立新的行政区。
《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将自10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该条例规定了“禁止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的内容。如果违反该规定,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未改正,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该《条例》还规定: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的办公用房装修完成10年内能够正常使用的,不得再次装修。而且,上述条例还要求,国家机关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的办公用房,装修完超过10年需要再次装修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是国内第一部关于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综合性升级地方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涉及到的主体众多,该《条例》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职责主体进行了规定,明晰了各主体的职责,避免出现相互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