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召开“山东省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库”成立仪式 魏丽出席仪式
7月23日上午,省总工会召开“山东省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库”成立仪式,省总工会副主席魏丽及十五位专家代表出席仪式。权益保障部负责同志就《意见》和专家库成立方案作了解读。专家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并现场签订了《聘任协议书》。魏主席向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
近日,省总工会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实施《山东省实施职工心理健康行动的意见(2018-2020年)》。
《意见》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健康心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搭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不断满足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助力职工身心全面成长。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体系。高标准组建各级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库,依托各级(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站,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室,从而建立健全“库”“站”“室”相结合的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二是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以困难职工、农民工、去产能企业职工、“三期”女职工等为重点,每年组织千场职工心理健康公益巡讲,并提供咨询、疏导等服务,推动心理健康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事业单位。三是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依托专业力量,结合巡讲、咨询、疏导等服务活动,积极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客观评估职工心理健康状况,研究解决影响职工健康成长的突出心理问题。四是强化典型示范带动。通过充分挖掘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典型的选树培育和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全面提升职工心理健康素养。
为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意见》还指出,要借助网络工会建设,搭建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网上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关于工作保障机制,《意见》要求,工会、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对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激励措施,省总工会、省卫生计生委每年联合命名一批“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优秀个人”,2020年底,省总工会对三年来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工作者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权益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