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文化厅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2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文化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省文化厅党组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完全接受,坚持全面整改、及时整改、彻底整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月2日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月3日—4日,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山东演艺集团、省话剧院、省京剧院、山东博物馆、省图书馆、山东美术馆等整改责任单位,传达学习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座谈讨论,共同研究整改措施。2月3日,召开老干部情况通报会,对反馈意见进行全面通报,恳请老干部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2月5日,召开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抓好整改工作作出全面动员、系统部署。厅党组向省委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省委领导3次作出重要批示,厅党组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的省文化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驻厅纪检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联络督导、请示报告等相关工作。由相关厅领导牵头成立4个专项工作小组,针对4个方面具体问题分头负责整改落实。成立省文化厅派驻山东演艺集团巡视整改工作组,专门负责违规运营整改落实。山东博物馆、山东美术馆、省图书馆分别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迅速制定印发《省文化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台帐》,将4个问题细化为9个具体问题,提出47条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求对马上就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说立行,即刻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限时整改;对违规违纪责任人严肃查处,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取得扎实成效。注重举一反三,以抓好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省直文化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提升党的建设水平。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把整改工作纳入“大督查”体系,实行台帐销号制度,厅党组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重要问题随时研究。整改工作启动后,厅党组先后召开12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厅长办公会,召开8次专题会,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6次调度会,逐个问题进行研究落实,督促推进。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几乎天天调度,随时过问,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5次。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廉政督查作用,开辟“巡视整改进行时”专栏,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公开通报,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扎实实、不走过场。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对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深入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切实发挥警醒警示作用,着力推动省直文化系统正风肃纪。根据巡视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对3个责任单位和1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厅党组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形成巡视整改机制化成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作风转变的意见》、《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重要事项监督责任的意见》等8项规章制度,山东演艺集团、山东博物馆、山东美术馆等单位制定修改完善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扎牢了制度“笼子”。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厅党组制定出台《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督导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察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召开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召开2016年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内容,把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向各单位处室压紧压实。专题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各艺术院团、艺术单位专题汇报党的建设情况,一一作出点评指导,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全面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在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期间,省文化厅党组即知即改,2015年11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就党组织换届工作作出部署,省图书馆、山东博物馆分别于2015年12月9日、10日组建了党委和纪委,省京剧院、省柳子剧团等明确了党总支书记。2016年春节上班后第一天,厅党组组织集体学习,聚焦党建工作,第二天召开省直文化系统党组织换届工作会议,全面排查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倒排工期,挂图作战。3月24日—25日,成功召开厅直属机关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采取超常措施解决省话剧院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问题,选派省文化厅1名副巡视员担任省话剧院党总支书记并主持工作,3月14日完成党总支换届选举,完成2名副院长竞争性差额选拔工作。目前,厅机关党委、6个文艺院团及其他16个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共调整补充书记4名、副书记10名、委员33名、纪委书记3名,其他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全部配齐。
三是健全完善党内生活。省话剧院党组织健全后,立即进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补课。3月10日,厅主要负责同志到省话剧院就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党课,全面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补课。经过3次集中研讨,4月7日召开省话剧院专题民主生活会,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并给予指导,补课全面完成。积极推动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常态化机制化,成立省委党校省文化厅分校,4月13日正式揭牌,首场辅导报告“《共产党宣言》与共产党人的信仰和使命”取得良好反响。各级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厅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通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意识明显增强,工作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党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
2、关于直属文化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存在违规运营及法律风险问题
一是责令山东演艺集团进一步加强证据收集整理,按法律程序做好工作,力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严格印章刻制和管理。山东演艺集团制定《印章刻制和备案登记制度》,完善《印章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印章刻制和管理工作。按照“专匣保管、固定存放,临时离岗、人离章收”的原则和“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认真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格程序用印,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管理的监督检查,公章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严谨。
三是加强内部决策管理制度建设。督促山东演艺集团加强制度化建设,拟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合同审查制度》,修订完善《决策表决制度》,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四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山东演艺集团制定法务工作规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把控法律风险的作用,把合法合规审核作为集团运行的强制性、常态化程序,确保集团各项业务依法依规进行。
五是加强员工法制教育。组织集团员工深入学习《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刻开展学习讨论,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管理漏洞,加强整改落实。
3.关于厅属事业单位利用公共资源从事营利活动违规问题
一是将经营收益纳入预算管理。责令山东博物馆将鲁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的会展服务费、展览策划费等,全部纳入山东博物馆账户;山东美术馆将书画店收取的场地使用费,全部纳入山东美术馆账户。自2016年起,山东博物馆、山东美术馆的经营收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对经营收益坐收坐支,规避财务监管。
二是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厅党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山东博物馆修订完善《临时展览管理办法》、《职工就餐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确保资金收支合理、合规、合法。山东美术馆加强财务人员纪律观念和专业知识教育,研究制定了财务工作内部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严肃财经纪律。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各单位房屋出租、租金管理使用、租用合同签订等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严格固定资产日常核算、管理和处置,严禁资产账外循环和收入隐瞒不报等行为。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年终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确保国有资产完整。
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加大对厅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度,严格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厅所属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除每年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做好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外,督促各单位财务人员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对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养,提高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4.关于文化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文化艺术宣传推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6号),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原则、开支范围、管理使用、绩效考评和监督等做出明确规定。要求责任处室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管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不当列支、违规占用现象。坚持举一反三,对艺术创作、非遗保护、人才培养与引进、对外文化交流、省直四馆免费开放等专项资金,全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出台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运行、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大额资金使用要经过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讨论审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截留、挪用,坚决防止不当占用、列支。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5.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驻厅纪检组共接到省委第一巡视组转来的问题线索9件,来信来访7件。驻厅纪检组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先后对被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进行谈话函询9件次,转交厅机关纪委单位问题线索2件,目前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清办结,其中查否5件,另外4件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构成违纪,对有关问题责任人按违规进行了问责处理。7件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经过驻厅纪检组、厅信访办调查,均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并按照《山东省信访条例》规定,向反映问题的信访人出具了《信访答复意见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厅属事业单位利用公共资源从事营利活动违规现象较多、文化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有违规问题等整改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项审计”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财务及资产管理巡视整改“回头看”,督促有关处室、有关单位举一反三,警钟长鸣,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直属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省直文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作风转变的意见》、《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建工作巡视整改“回头看”的意见》、《关于结合“三项审计”开展财务及资产管理巡视整改“回头看”的意见》等机制化整改成果,全面提升省直文化系统党的建设水平和单位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厅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层层落实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考核问责,切实把厅党组主体责任向各单位处室压紧压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确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建立厅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及时提出针对性的举措。综合运用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述职述责、检查考核等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解决措施不硬、落实不力的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求管到位、严到份,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大力推进正风肃纪。教育系统内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规矩意识,按程序开展工作,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排查,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推进廉政排查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执纪办案,出现腐败分子,绝不“护短”,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继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处理,着力整治“四风”,锤炼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围绕管权、管钱、管人、管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四清单、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加快推进网上政务审批大厅建设,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大力减少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效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落实预算编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利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财务核算实时监督。实行全系统财务管理集中监管,分期分批抽调各单位财务人员,对各单位财务进行交叉稽核,加强对“一支笔”分权制衡,坚决堵塞资金开支漏洞。全面推行审计制,严格实行预算审计报批,主动请审计部门提前介入、跟踪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合规合法、程序规范,经得起检验。积极推行公开公示制,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开尽开”。 精心组织省直文化系统财会人员全员培训,夯实责任,提升素质,严明纪律,落实高度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打造一支财会监管的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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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