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加大行业扶贫取得成效

16.10.2014  10:55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山东省文化厅积极行动,认真落实行业扶贫任务,协调省财政厅落实资金,把行业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贫困村文化阵地建设力度,重点贫困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取得一定成效,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了明显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完成好全省重点贫困村“有文化活动室”的帮扶任务,建立健全文化行业扶贫及第一书记工作领导机制,坚持“五个纳入”,即:将文化行业扶贫纳入“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纳入十艺节省市目标责任制和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山东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纳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的考核,纳入“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加大工作力度,强力进行推动,提高了各地行业扶贫的积极性。

二、加大投入力度

针对行业扶贫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自2012年以来,共投入11675万元,对全省贫困村文化建设给予直接补助。其中,2012年从省彩票公益金中投入1800万元,对全省城乡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给予补助,包含了对134个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文化大院给予的每个村5万元补助,2012年省财政厅根据《关于省文化厅等部门为10000个村(居)建设、完善文化大院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各市县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奖励资金1000万元;2013年从中央和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中投入2875万元对575个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文化大院建设给予每个村5万元补助,2013年从省彩票公益金中投入2500万元,对全省城乡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给予补助,包含了对303个省直“第一书记”村文化大院给予的每个村5万元补助;2014年从省彩票公益金中投入3000万元,对全省城乡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给予补助,另外还投入500万元为贫困村广场舞蹈队配备价值1000元的便携式移动音箱一套。

三、进行综合扶持

在全省7000个重点贫困村名单未公布的情况下,今年主要还是以原来省扶贫办确定的3035个重点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为重点。截止目前,在3035个重点贫困村尚没有完成文化活动室建设任务的718个贫困村中,已有36个完成建设任务,614个正在新建和改建,68个正在规划中。按照工作进度,预计今年年底能够基本完成3035个重点贫困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任务。

除阵地建设外,在培训村级文化活动队伍、开展文艺创作、保护文化遗产、建立公共文化辅导工程辅导点、文化下乡等活动中,坚持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丰富了已建文化活动室的文化活动内容。特别是今年对文体小广场舞蹈骨干的培训、为文体小广场免费配送音箱等设施活动,都把行业扶贫作为工作重点。

四、不断探索创新

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创新贫困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方式。如,根据农村地区文化小广场建设非常受欢迎的实际,在农村文化活动室开展了文化小广场建设工程。在已建文化活动室的贫困村中,近60%的村建起了有一个小型广场、一支活动队伍、一个音箱、一个路灯、一个宣传栏、一套管理制度的“6个1”文化小广场,收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将在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均等化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标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同时,文化部门将牵头,联合广电出版、体育、科技、远程教育等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在村和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中心。还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调度,确保完成省扶贫办《关于行业扶贫12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承担的“到2016年,贫困村实现文化大院基本覆盖,60%的贫困村建成文体小广场;到2020年,普及程度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行业扶贫任务,为全面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