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草案)》

16.05.2016  13:00

5月10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草案)》。

 

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在会上就有关问题作说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孟富强作了《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会议指出,林木种质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遗传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基础,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山东和绿色山东建设,我省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草案)》,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定的具体行动,也是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办法(草案)》从林木种质资源规划、普查、监测评价、收集保存、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会议决定,《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