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2014年度山东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03.09.2014 19:32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各市档案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办法》和鲁档学【2014】5号文件精神,在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山东省档案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于8月8日召开会议,对全省报送的2013——2014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进行了评审。共评出获奖成果451项,其中一等奖65项,二等奖181项,三等奖205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即日起至9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可向省档案学会进行申诉。
申诉受理单位:山东省档案学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68609169 68609180 13001746176。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1619号。
山东省档案学会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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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档案局
03.09.2014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