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首届特约检察员"上岗" 名单公布

17.01.2015  12:48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首届 特约检察员 聘任仪式现场。



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为特约检察员颁发聘书。



  大众网济南1月16日讯(记者 樊思思) 1月16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现场向9名特约检察员颁发了聘书。大众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此次受聘的9名特约检察员均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

  仪式上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王鸣歧等9名特约检察员的决定》,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颜世元发表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为9名特约检察员颁发聘书。受聘人员表示,将进诤言,做诤友,不断加强检察理论、检察业务的学习,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建言献策。

  颜世元在发表讲话时指出,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是健全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有力举措,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有效形式,是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特约检察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方面。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统战部门要完善机制、加强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积极为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共同把特约检察员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他同时提出,希望特约检察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勤勉的工作作风投身这项工作,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发挥优势积极作为,严于律己树好形象,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吴鹏飞表示,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强调,要拓展特约检察员的履职渠道,积极主动地邀请参与重大会议活动、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检察制度规范制定、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以及案情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庭审活动,向特约检察员公开检察工作,为他们履职提供广阔空间。要做好各项组织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前作出安排,选择参与事项,确保特约检察员充分参与,虚心听取、认真研究特约检察员反映或转递的材料,积极采纳、及时反馈,切实把意见建议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要充分宣传特约检察员工作制度及其重大作用,充分展示特约检察员的监督风采和先进事迹,不断增进社会各方面对特约检察员的了解,提高特约检察员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仪式上同时公布了受聘的9名特约检察员的名单。名单如下:

  王鸣歧(民革)            民革省委专职副主委,省政协常委

  蔡福安(民盟)            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政协常委

  纪德法(民建)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局长

  张志勇(民进)            省教育厅副厅长,全国人大代表

  李福辉(农工党)        省医学科学院医防处处长

  孙晓筠(致公党)        省卫生计生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

  李国琳(九三学社)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政协常委

  黄淑玲(工商联)        九阳集团董事长,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副主席

  许    健(无党派)        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省政协常委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