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大调研组开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16.10.2014 15:2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近日,省人大组织调研组开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战树毅、副主任谭明山、副主任委员侯英民分别带领调研组先后到淄博、枣庄、临沂、滨州进行调研,并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各市贯彻落实《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草案)》情况和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建议。
调研组对淄博市、枣庄市、临沂市、滨州市的林业发展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各市在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针对现代林业发展,调研组指出,一是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林业、发展林业,将林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确保生态红线;二是要下大力气突破林业薄弱环节,在荒山绿化、村镇绿化等方面有所作为;三是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林业发展的水平和档次,在林木良种培育、林木管护、林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科技攻关;四是要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模式;五是要正确处理好林业发展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林业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实现林业的协调发展、科学发展。
调研组表示,《条例》的立法对培育、保护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现代林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各市各级所提建议认真研究、科学归纳、借鉴吸收、完善和丰富有关条例内容,为推动全省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6.10.2014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