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特色小镇精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
鲁建村字〔2018〕5号
各市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149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特色小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更好地促进特色小镇培育创建,我厅组织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特色小镇精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各市特色小镇精细规划务必于2018年4月底前编制或修编完成,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及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提高规划审查质量。规划上报审批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参与规划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加强对特色小镇精细规划编制、审查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开展规划设计评优。为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创建,提高规划设计总体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特色小镇优秀规划设计项目评选,并在年度绩效评价中适当加分。
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市特色小镇精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好的完善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 系 人:李 伟, 联系电话:0531-87080857,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东省特色小镇精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5日
附件:山东省特色小镇精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