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展开
29.03.2017 16:4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成立5个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每组负责督察2个市,于3月下旬开始,分别对潍坊市、东营市,济宁市、菏泽市,泰安市、日照市,淄博市、滨州市,聊城市、莱芜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在各市召开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上,各位组长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在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察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和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各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表态讲话,并就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根据安排,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20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2017年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9.03.201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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