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24.03.2016  14:4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

  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6日

   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有效防治养殖污染,防控动物疫病,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现状

  (一)畜禽粪污产生情况。

  1.畜禽养殖量大。我省是畜禽养殖大省。据初步测算,2015年,全省畜牧业总产值2500亿元,居全国第一位;生猪存栏2849.6万头,居全国第4位;牛存栏503.6万头,居全国第5位;羊存栏2235.7万只,居全国第2位;家禽存栏6.1亿只,居全国第1位。全省畜禽总存栏合计9490万个标准猪单位。每平方公里土地负荷604.7个标准猪单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4倍;每公顷耕地负荷12.6个标准猪单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倍。

  2.粪污产生量多。全省畜禽养殖每年约产生粪尿2.7亿吨,其中粪1.8亿吨、尿0.9亿吨。分品种看,猪为1.0亿吨,占36.3%;牛为0.9亿吨,占32.6%;羊为0.3亿吨,占12.0%;家禽为0.5亿吨,占19.1%。

  3.分布差异显著。从生猪和奶牛粪尿产生量看,产生量比较大的前5个市是临沂、潍坊、菏泽、泰安、济宁,粪尿产生量为9080万吨,占全省的52.2%。从畜禽粪尿产生总量看,比较大的前5个市是德州、菏泽、临沂、潍坊和聊城,粪尿产生量为1.31亿吨,占全省的48.9%。从单位耕地面积负荷看,粪污产生量最为集中的地区为泰安、德州和济南,每公顷耕地负载达到50吨以上,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综合评价,德州、泰安、济南、临沂、潍坊、菏泽、聊城等畜禽养殖处理利用的任务比较繁重。

  (二)粪污处理利用情况。

  1.利用取得较大进展。近年来,各级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摆上重要议程,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规划布局,推广适宜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全省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92%,处理利用率70%,污水处理利用率46%。

  2.主要模式得到推广。一是自然发酵处理。主要用于家禽和散养牛羊、生猪,粪便堆积发酵、污水沉淀降解后还田,约占畜禽粪污处理量的30%;二是垫料发酵床处理。主要用于中小型生猪和肉禽养殖,粪尿同时发酵降解,基本实现零排放,约占畜禽粪污处理量的17%;三是沼气工程处理。主要用于大中型生猪和奶牛养殖,粪尿厌氧发酵,沼气用于生产、生活或发电,沼渣沼液处理还田,约占畜禽粪污处理量的5%;四是生产有机肥。主要是利用生猪、奶牛和肉牛规模化养殖场的粪便,加工成商品有机肥,约占畜禽粪便处理量的4%。

  3.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建设各类畜禽发酵床1350万平方米,存养畜禽6025.7万头(只),其中生猪538万平方米、484万头,家禽807万平方米、5541万只,肉牛肉羊5万平方米、0.7万头(只)。全省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企业108个,年加工商品有机肥425万吨。全省畜禽养殖场共建设大型沼气工程360个,厌氧池总容积51.2万立方米,其中利用沼气发电企业63家,年发电量约7000万千瓦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污染影响大。全省600多万个畜禽养殖场户广泛分布在各地,污染面广量大。不仅造成部分水体富营养化,污染养殖场周边空气,而且传播疫病,影响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其中,污水是养殖污染的主要来源。据环保部门检测,全省COD排放和氨氮排放总量中,来自畜禽养殖的分别占70%和38%。

  2.处理成本高。存栏量2000头的养猪场日产污水约30吨,存栏量1000头的奶牛场日产污水约100吨。出栏1头生猪污水处理成本需要20元,1头奶牛每年的污水处理费用要260元。如果加上折旧和固体粪便的处理,成本还要增加50%。

  3.种养循环差。由于化肥增产的比较优势、耕地碎片化、农村劳动力缺乏等问题,使养殖与种植无法有效衔接,造成了畜禽粪污无法得到充分利用。据调查,全省真正实现种养结合的比例在20%左右。充足的畜禽粪肥资源与仅有1.4%有机质含量的土壤地力现状形成了较大反差。据资料,欧美等发达国家农作物产量70%—80%靠基础地力,20%—30%靠水肥投入,而我省耕地基础地力对农作物产量的贡献率仅为50%,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低20—30个百分点。4.技术支撑弱。无论在控源减排、清洁生产、无害化处理,还是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方面,缺乏专门研究、推广和服务力量,造成单位产品粪污产生量多、粪污处理不彻底、利用率不高等问题。畜禽养殖污染监测和治理的标准、方法、技术难以满足需要,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建立。

  5.资金投入少。畜禽养殖比较效益低,大多数场户无力对污染治理进行投入。近几年,各级财政在畜禽污染治理上的投入较少,远不能满足粪污处理资金需求。金融部门的信贷积极性不高,已有的沼气发电并网和补贴政策难以落实,导致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不全、运转困难。

  6.历史欠账多。主要表现在,养殖场内部设施设备工艺落后,如长流水饮水,水冲粪、水泡粪工艺多,雨污混流,粪污贮存不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不配套等,填平补齐改造投资需求量大,全省畜禽粪污处理欠账多。

   二、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出扶持畜禽养殖大县(市、区)粪污处理利用,特别支持产污量较多的生猪、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既要着眼长远源头预防,又要突出当前污染治理。

  ———全程控制,生态循环。按照全程控制要求,落实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措施。把畜牧业变成生态循环大农业的重要一环,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积极发展粪污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畜牧业模式。———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积极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包括设计、施工、运行等畜牧环保服务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格局。

  ———无害处理,资源利用。要把粪污就地无害化处理、就近肥料化利用的种养结合方式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利用粪污发展商品有机肥、沼气、天然气生产等,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粪污处理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新技术转化,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加快培植新主体、培育新业态、培养新产业。

  (二)任务目标。

  到2017年,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8%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向环境排放的畜禽粪污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初见成效。

  到2020年,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到90%和60%以上;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强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各地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区域养殖量达到“三区”功能定位要求。粪污处理利用模式趋于成熟稳定,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