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事业单位厅级干部办公家具最少用10年

10.01.2015  19:19
  大众网济南1月9日讯(记者 孙乘昀)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 省直事业单位 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事业单位配置资产立“标尺”。据悉,山东省财政将依据《标准》审核部门预算,对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资金申请不予安排。

  据悉,《标准》是山东省财政继出台省直行政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之后,对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树立的“标尺”。该“标尺”对省直事业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 办公家具 等资产的数量和价格设定了最高限额,对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作了限制性规定。单位现有资产数量超过配置标准的或价格未达到配置标准的仍继续使用,待现有资产报废处置需新增资产时,再按标准执行;资产使用年限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如能继续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继续使用。

  《标准》显示,山东省财政厅将按照动态调整原则,根据资产管的需要,陆续制定其他类别的资产配置标准,并根据公共服务保障要求、财力状况、政府采购价格变化等因素,对资产配置标准予以更新和调整。

  大众网记者看到,对于省直事业单位的标准中规定了台式电脑的价格上限为每台55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相对于不少企业,这样的标准已经比较“严苛”。《标准》对于领导干部的办公家具也做了明确规定。 厅级干部 和处级干部的配置上限皆为1套办公桌椅、2张桌前椅、1套文件柜、1套书柜和1套沙发茶几,而使用年限最少为 10年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