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信委:盐改政企分开方案月底前公布

18.08.2017  19:52
  近期,齐鲁晚报持续关注山东对外地盐先行登记保存的情况,报道受到省经信委和省盐务局的关注。17日,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我省年底前将启动盐业系统的政企分开;盐改方案没有取消食盐专营制度,有食盐批发许可证才能进行食盐销售。

  政企分开方案已成,给出改革时间表

  17日,省经信委盐改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出来了,需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并同通过方案后公布和推行。“8月底之前会公布。”该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该方案是省级的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除了给出省级改革的各项内容外,还会明确市级县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时间段,并给出相关各项工作的时间表。

  该工作人员解释,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只是盐业系统政企分开的一个大方向,而要把这个方案落到实处,还需要多个方案的配合。还需要讨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机构、人员编制、盐业集团改制等问题。

  “需要安排的盐政执法人员全省大概有2000多人,将通过补录或考录的方式留在执法岗位,未补录的也将辅助执法,通过自然退休等方式,逐渐减少。”该工作人员说,对备受关注的盐政人员的安排问题,我省讨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时已有充分考虑。这部分盐政人员有长期进行食盐监管方面的经验,未来还将从事同样的工作,只不过不再是盐业公司的企业人员,而会充实到新的行政执法部门,比如食药监管部门的稽查队伍中。

  物流配送销售方式,各方理解存偏差

  省盐务局盐政稽查总队负责人迟小结表示,目前对外地盐进行的先行登记保存是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因为地方盐务局认为外地盐卖到终端超市或商店的过程中,出现了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进行销售的情况,并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但也可能有证据不充分而撤销的情况。

  迟小结举例说,在今年初,有外地盐企在我省召开招商大会。名义上是招配送方,但却不只支付配送费,还宣传额外奖励,如配送一车奖励10万。“这就不是单纯的配送费了,而是鼓励配送方推销这个企业的盐,这涉及到销售。”迟小结说,盐改方案没有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目前的盐改方案和相关的211号、604号文都仍要求有食盐批发许可证才能进行食盐销售。

  迟小结说,现有法规与盐改方案冲突的情况下,仍要以盐改方案的要求为准。盐改方案提出让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到市场上销售,可以跨省销售,有4种方式进行销售,这都是法规所没有的,盐改开始后出现了,但不会以法规进行查处。

  另外,迟小结认为,政企不分并不会影响执法公正。“执法必须依法进行,而且在现在执法会进行追责的情况下,没有执法人员敢执法不公,掺杂个人情绪执法是严令禁止的。真正影响执法的是法律依据,目前国家食盐方面的法规还没有完成修改,没有公布。

  “物流配送的方式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一种销售方式,如果不具备可操作性,完全可以向上反映,但不能有主观的判断。”食盐销售行业业内人士并不认同迟小结的观点。他认为,确实存在不遵守盐改相关文件做法的盐企,但这并不能代表这种方式不具备可操作性。

  此前,深度关注盐业体制改革的专家,上海市“晨光学者”何渊副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当前最棘手的问题是一些地方盐务局违法利用“批发许可证”排斥跨区域经营的外地盐。本轮盐业改革亟待“市场活力”和“垂直管理”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而当前的“转代批”不合法问题,给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单纯依靠政企分离也不能解决这一问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见习记者 张晓燕 实习生 周雨彤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