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 全日制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岗位有工作经历优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岗位必须有工作经历。
3. 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岗位2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岗位2人。
应聘人员要求描述表
职位 编号 | 岗位名称 | 所学专业方向 | 工作经历 | 招聘 人数 |
1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 | 药学、中药学、药理学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或有一定从事药学(中药学)研究、药品生产经营或临床药学工作经历 | 1 |
2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2 | 流行病学、预防医学 | 应届毕业生或有一定从事流行病学或预防医学相关工作经历 | 1 |
3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1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有1年以上从事临床或预防医学相关工作经历 | 1 |
4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2 |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相关专业 | 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维护或管理工作经历 | 1 |
三、招聘事宜
(一)报名
报名时间:4月15日起至5月31日。
应聘人员下载《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ww.sdadr.gov.cn),如实填写后于5月31日前发至[email protected],并传真至0531-88592704。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中心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择优筛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谈与专业能力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及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进行考察体检。重点考察应聘者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 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劳动关系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年度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等与编内人员相同。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人员的工资水平,按济南市企业职工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122号。邮编:250014。
招聘工作联系人:王晓骏
联系电话/传真:0531-8859270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