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济南召开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法制网
9月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组在济南召开动员会,听取省政府、省法院、省信访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夏耕副省长出席会议,介绍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于建成副主任出席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孟富强主任代表省政府,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情况。
夏耕在动员会上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行动,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体现了权力机关对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成效明显。下一步,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行政复议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积极主动落实行政复议改革的各项任务,健全充实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功能作用,努力将山东法治政府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于建成在讲话中指出,行政复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对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开展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自觉性;要突出重点,全面准确把握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形势,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纠纷中的制度优势,认真听取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成效;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执法检查顺利进行。
孟富强在汇报中指出,《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推进,努力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行政复议功能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开创了山东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我省把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作为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的契机,把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作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核心,全省17个设区的市、137个县(市、区)和青岛、烟台两个经济开发区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工作,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了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优化整合了行政复议资源,增强了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工作打算和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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