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05.05.2015 16:2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为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保证《条例》得到有效实施,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通知》,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列入2015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暨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内容,纳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要日程,并在4月30日进行了集中学习,确保贯彻好、执行好。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政府广场前开展了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图册、宣传页等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人次,讲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关知识及12331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工作流程。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定出台了《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的归档范围、立卷方法、保管期限、管理利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工作信息化、整理规范化、排列标准化、检索科学化。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5.05.201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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