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
鲁食药监法函﹝2015﹞4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结合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鲁府法字﹝2015﹞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省政府法制办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各市局、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各市局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相关条例宣传活动,同时可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一次条例的学习讲座;各处室、单位要抓好条例学习贯彻,积极关注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大众网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网开设的宣传专题,熟练掌握条例主要内容。要通过学习,提高规范自身行政执法行为的自觉性,同时,要结合省局3月30日印发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的完善。
各市局学习宣传贯彻的情况应及时向省局法制处反馈。
联系人:张楠 电话:0531-8856202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宣传口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口号
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
法律红线不可越,法律底线不可碰
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维护公民合法权利
依法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行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纠错问责,落实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