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广新局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8.04.2015  18:14

德州市文广新局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文广新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宣传周活动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为统领,通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广泛调动全市文广新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各行政主体熟知《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参与并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7日-5月1日

三、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德州文广新动态》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德州文广新动态》,印发宣传活动周专版,增加发放范围、印发期数,扩大宣传效果。

(二)充分利用网站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中国德州、局门户网站、大众网、大众论坛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局门户网占开设专栏,明确专人同步维护发布宣传周活动各项专题报道。

1.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积极联系德州日报、德州晚报、齐鲁晚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围绕宣传主题刊发《条例》内容解读、活动信息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

(四)印发宣传资料

印制《条例》全文、宣传口号、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面向市民发放,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结合行政审批、群众文化活动、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等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宣传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全市文广新系统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周工作早启动、早安排、早部署。

(二)创新载体,完善机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谋划活动内容,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结合,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形成共同推进宣传周活动的合力。

(三)加强情况调度,及时上报信息。每日对宣传周期间的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对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