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修订纳入立法规划

09.04.2015  11:01

  8日,记者自山东省红十字获悉,目前,山东人体器官捐献累计登记2932人,实现捐献185例,共捐献肾脏332个、肝脏137个,心脏1个,眼角膜132只,帮助近600名患者重获新生或重见光明。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有约1万人能够真正完成移植,器官捐献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

  “人体器官移植是20世纪医学进步的最主要成果之一,对于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来说,是挽救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器官移植领域的专家表示,中国器官移植始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移植医学相关领域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中国器官移植缺乏专门的法规支持和监管。

  2007年,我国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标志我国器官移植走上一个法制化的轨道。但因《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比较仓促,立法内容更加侧重移植方面。

  记者获悉,《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修订被纳入山东省2014-2018年立法规划。山东省红十字会正推动《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的修订,推动将人体器官捐献列入条例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保障捐献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