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少年山地自行车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5 年山东省青少年山地自行车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莱芜钢城区政府(锦标赛甲组)
沂南县双堠镇(锦标赛乙组)
三、协办单位
山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竞赛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锦标赛)
具体时间按《补充通知》规定时间
五、参加单位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 潍坊 德州 泰安 临沂 滨州
菏泽 东营 威海 济宁 聊城 日照 莱芜 枣庄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甲组山地车越野赛
2、男子乙组山地车越野赛
3、女子甲组山地车越野赛
4、女子乙组山地车越野赛
七、参加办法
(一)锦标赛个人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获得参加本年度冠军赛的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
竞赛证》、二代身份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保险。
(三)公路、山地项目之间可以兼报,但不允兼报其它项目。
(四)每队每小项参赛人数最多不能超过10人。
(五)报名后运动员确因伤病需替换,须于赛前向赛区出具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可由本单位报名单内的运动员进行替换,但须符合本办法中第(一、二、三)条之规定;无故弃权将按规则进行处罚。
(六)1998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且参加了23届省运会比赛的运动员可持23届省运会<注册竞赛证>报名参加本年度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竞赛器材、服装自备。甲组运动员比赛器材不限;乙组运动员禁止使用碳纤维车架、车圈。
(三)乙组运动员比赛自行车车辆,必须使用国产品牌自行车(铝合金车辆)。
(四)个人及团体项目不足3个代表队,运动员人(队)数不足3人(队)的不进行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参赛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成绩证书,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参赛人(队)数录取。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
(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比赛成绩符合一级、二级、三级技术等级标准的,办理达级手续。
十、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请于赛前15天将报名表按组别分别填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体育科([email protected])和赛区(邮箱地址见补充通知)。报名表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出现的错误责任自负。
(二)裁判员于比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代表队于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赛后一天离会,超出部分经费自理。
十一、经费
按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选派办法和名单另文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山东省山地自行车比赛报名表
单 位(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组别 | 参赛项目 |
个人越野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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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运动员参赛项目一栏划“ √ ”。
医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