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批珍贵档案文献遗产评选揭晓
6月9日国际档案日,山东省首批珍贵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公布。全省首批评出22件(组)珍贵档案文献。
2014年底,为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所作的“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中华文化的新辉煌”的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搞好传统文化的普查和整理工作,构建文化传承创新体系”的工作部署,加强全省珍贵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整理与开发利用,促进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文化传播,山东省档案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珍贵档案文献遗产评选工作。
今年初省档案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及相关行业积极发动,依托庞大的档案资源网络,着力挖掘、阐发和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
省档案局共受理了全省17个市及省直单位、个人230余件申报项目,申报文献来源广泛,包括档案系统、公安系统、文物系统及教育、城建、史志、铁路、科研等领域,也不乏私人收藏者个人申报的藏品。
经过山东省珍贵档案文献遗产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慎重初选、省档案局档案文献遗产评选小组二审,将44件(组)档案文献提交专家委员会。同时在山东档案信息网上推出珍贵档案文献遗产评选专栏,刊登这44个项目名单及简介,进行公众互动投票,近2000人参与投票,扩大了档案文献的社会影响力。
2015年5月,经“山东省珍贵档案文献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省档案局党组批准,确定 22件(组)档案文献入选首批《山东省珍贵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其中包括由我省推荐并已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4件档案珍品。
我省启动珍贵档案文献遗产评选工作是全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档案资源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准备项目,是建立山东珍贵档案数据库的必要环节。这项工作具有提升珍贵档案的知名度,促进保管、利用工作;强化人们的档案价值观念,促进档案资源建设;保护人类的文化遗产,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精神,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等现实意义。
此次评出的我省第一批珍贵档案,相对于我省浩如烟海的档案资源来说,只是沧海一粟。从此开始,我省将建立起全省珍贵档案文献名录,以此促进档案事业不断发展,不断为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服务,为繁荣我们的文化,延续我们的历史服务。今后,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的档案,将在山东珍贵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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