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登记管理信息

04.09.2014  17:32

一、登记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社会科学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开展国内外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提供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住所:济南市舜耕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唐周雁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4300万元

举办单位:省委宣传部

二、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1、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团结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围绕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积极服务决策、服务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坚持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决策的难点、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为题目,抓好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和立项。(二)以省情调研为抓手,创新科研方法,大力做好应用对策研究。(三)按照建设新型智库要求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在抓好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注意抓好基础理论研究。(四)抓好成果报送和参与咨询论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和参考。2012年,全年编辑报送《呈阅件》30期,《科研要报》5期,共有23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五)抓好成果发布会、研讨会举办工作,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持。2012年,举办了“山东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暨2012年山东系列蓝皮书发布会”、“民生问题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讨会”、“中韩海洋经济论坛”、“东北亚合作发展论坛”等。

二、全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一流新型智库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培养在省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拔尖人才团队。(二)加强学术交流和开门办院。以重大学术会议为平台,加强国内外学术联系、人员互访、研究合作。(三)认真抓好文献资料、办刊、行财开发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四)围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坚持“巩固、发展、提高”的原则,大力推进和谐文明社科院建设。三、2012年全院成果的水平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15项研究成果获省优秀社科成果奖。多项成果受到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其他省部级奖励,在服务决策服务发展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院被评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2、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无

3、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2012年12月,我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4、涉及诉讼情况;无

5、社会投诉情况;无

6、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信息情况;无

7、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三、经费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1312.1万元;

本年度收入6671.89万元,其中,财政收入6305.48万元;

本年度支出657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1.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