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建韩国税收信息中心 为中韩自贸区鲁企护航
中国山东网5月18日讯(记者 孙杰)随着中韩自贸区谈判的尘埃落定,未来将有大量山东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由于两国税收管理规定不同,中韩企业间难免会遇到一些税收争端。为了更好得保障山东企业地利益,在今天的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协定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刘崇俊表示,山东省国税局将组建韩国税收信息中心,对韩“走出去”企业提供指导。
出口企业退税审批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一类企业退税不再需原始凭证
在今天的启动仪式上,山东省国税局及烟台市国税局负责人向参会的代表企业发放了《山东国税“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宣传手册》。记者注意到,手册上还印发了山东省国税局最新推出的《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十项措施》。
未来,山东国税系统将筛选和确定100户典型企业作为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一对一”定点服务联系对象,建立税企双方日常联系制度,围绕政策宣传、信息传递、难题破解、税企协作等方面实施常态化和针对性服务。
同时,为了给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山东国税还将简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程序,由市级国税机关直接受理“走出去”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即时办理。
以往企业办理退税往往需要提前申请,漫长的等待周期也容易对企业现金流造成影响。记者注意到,为了缩短企业退税的审批时间,山东省国税局此次还专门开辟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办理“走出去”企业出口退税。对“走出去”出口企业,国税机关对其退(免)税申报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对属于一类企业的“走出去”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时不再提供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留存企业备查,国税机关将在2个工作日完成退(免)税的审批工作。
此外,山东省国税局还积极为“走出去”企业做好境外投资税收服务,对企业在境外已缴税款和税收饶让部分及时予以办理抵免,避免企业重复纳税;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跨境重组方式实现“走出去”,对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备案,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山东将组建韩国税收信息中心,为中韩自贸区企业护航
启动仪式上,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刘崇俊表示,山东省国税局已经做好前期调研和人员配备,将组建“韩国税收信息中心”,积极开展韩国税制和税收信息收集、分析和研究工作。“信息中心将重点围绕赴韩投资应关注的税收问题、韩国税制、中韩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韩国转让定价、韩国税务争端解决等方面为对韩‘走出去’企业提供指导。“
刘崇俊告诉记者,今后,山东国税还将加强与经信、外管、商务、地税、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支持全省服务平台建设,研究和落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中韩自贸区税收配套措施。并加强与社会中介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大专院校等机构团体的交流合作,引导社会力量研究跨境税收政策及相关风险控制,共同为“一带一路”和中韩自贸区企业提供最新投资趋势及营商环境、投融资决策、外国税收制度、跨境税收风险防控等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