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继续试点“粮改饲”

23.03.2016  23:52

摘 要:山东将继续试点实行“粮改饲”。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于近日出台的《山东省推进“粮改饲”试点促进草牧业发展实施方案》,并对可以享受政府“粮改饲”补贴的条件进行说明。

  山东将继续试点实行“粮改饲”。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于近日出台的《山东省推进“粮改饲”试点促进草牧业发展实施方案》,并对可以享受政府“粮改饲”补贴的条件进行说明。

  “粮改饲”就是把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种植结构改成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介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粮改饲”试点工作列为今后几年全省农业重点工作。

  根据方案,2017-2020年,我省计划实现饲料作物产业与畜牧业发展紧密衔接等。到2020年,全省青贮专用玉米3000亩连片种植的面积达200万亩以上,带动全省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实现青贮饲料基本满足草食家畜饲喂需要。届时,优质牧草(苜蓿)1000亩连片种植的面积将达20万亩以上,带动全省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苜蓿等优质干草基本满足产奶牛优质饲草需求。

  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获得政府“粮改饲”补贴?申请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的养殖企业(场),要求是奶牛、肉牛存栏50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场)等,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企业。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要求具备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等条件,优先考虑与大型奶牛、肉牛、肉羊养殖企业(场)有产品供求合同的企业。

  此外,饲草料专业合作社申请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将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合作社。养殖企业(场)申请优质牧草(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要求必须具备苜蓿规模化生产基础,拥有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或种植收购协议(年限在3年以上)等条件,并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企业。

  山东将建20个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县

  《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日前出台。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在20个县市进行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县建设。

  我省是畜牧业生产大省,去年肉类产量762万吨,居全国第一位;蛋类产量424万吨,居全国第二位;牛奶产量275万吨,居全国第五位;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416万吨,占全国的1/10;我省畜牧业产值为2530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27%。

  由于畜禽存栏量大,粪污产生量多,污染影响较大。对此,到2017年,我省将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8%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强省。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选择20个畜禽养殖量大、处理利用基础好、支撑条件比较全的县,通过集中建设粪污处理中心或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整建制推进粪污处理利用;推动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场改造工程,扶持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