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合惩戒“黑名单”实现“各级共享”

26.12.2018  19:33

    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山东日前开发了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功能软件,实现了山东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一次采集、各级共享、多方应用”。

    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山东各地区和部门的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呈零星分布,联合惩戒部门层级较多、部门范围较广,联合惩戒发起部门需要逐级分别推送,部门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还存在。通过成功研发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功能软件,有效解决了制约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公示的瓶颈,使山东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所谓“一次采集、各级共享、多方应用”,是指山东各级各部门提供本部门的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后,其他各级各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查询使用,还可实现批量下载并导入本部门审批业务系统。

    信息壁垒彻底打通还有助于实现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的社会公示。山东各级各部门提供本部门的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后,这些信息将会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中向社会公示,让失信主体接受社会监督。(记者邵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