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行政复议"统一标准" 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03.06.2017  21:02
  6月1日至2日,山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在淄博召开。记者获悉,2018年底前,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将实现“山东标准”,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

  山东省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副主任朱晓峰出席会议,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司长丁锋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1日下午,全体与会人员到淄博市、淄博市张店区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以及淄博市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进行了观摩学习,淄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洪涛陪同了观摩活动。6月2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淄博市副市长盖卫星到会致辞,会议观看了淄博市行政复议工作宣传片,听取了淄博市和淄博市临淄区的情况介绍,省法制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就会议印发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解读,丁锋和孟富强分别讲话,会议由朱晓峰副主任主持。

  丁锋充分肯定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他指出,近年来山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复议体制改革形成了先发优势,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全国人大检查组和国务院法制办的赞誉与肯定。近几年山东大胆创新,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了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的新提升。他希望,山东行政复议工作要在以往良好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扎实工作,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全国行政复议的良好发展提供更多、更鲜活的做法和经验。

  孟富强对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并结合实际就下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他指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是统一工作标准和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的客观需要,必须抓紧抓实抓好。我省以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为核心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完成以后,省市县三级政府实现了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的目标,政府法制机构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影响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孟富强主任指出,淄博市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创新性地将所有涉及行政复议应诉的工作事项,全部纳入了标准化管理范围,实现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由面到点的全面规范,提供了一套能参考、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各地要打造形成行政复议“山东标准”,共同促进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实现更有质量、更有特色、更可持续的发展。力争在2017年底前,全省各设区的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一并完成;2018年底前,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全覆盖,省、市、县三级任务全部完成。

  记者 王宗阳 通讯员 毛萍 张凡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