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山东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
日前,我省制定印发《山东省“非税收入管理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从减轻负担、完善政策、规范征管、监督评价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全省非税收入管理质量和效益。
在减轻负担方面,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分领域清理整顿“红顶中介”,规范中介服务和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完善“一张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制度,实现动态更新,做到“有变化随时更新,无变化每月更新”,确保目录清单内容完整、准确有效。财政、编制、物价、民政、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将各部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定期在各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编织全方位、无死角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设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拟在各县(市、区)中分别选择不少于5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各监测点建立涉企收费台账,定期报送涉企收费有关情况。建立全省涉企收费监测“直通车”制度,各企业、社会各方面的收费监测员、监察员发现有不合规收费的情况,可直接报省财政厅。
在完善政策方面,探索创新非税收入相关政策。健全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规范分部门收费项目,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非税收入分成政策。梳理省以下非税收入分成体制,提高市县非税收入计入转移支付测算可用财力比例,从体制机制上对虚增财政收入行为形成有效约束。
在规范征管方面,强化依法依规征收。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稽查,严格监控重点非税收入来源和重点征收单位的运行情况,提高非税收入征缴入库效率。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在现行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基础上,开发新的网上缴费支付平台,对接完成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门户,提供“一站式”网上缴费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快捷便利缴费。今年上半年,选择个别非税项目,引进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非税收入便民缴费试点工作。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程序。强化源头管控,除税务部门代征的非税收入外,其他非税收入项目必须通过系统征收,严防非税收入游离于系统之外,脱离财政监管。
在监督评价方面,完善非税收入分析报告制度。对全省非税收入收缴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监控非税收入结构变化和运行态势。建立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相关部门左右联动的投诉联合处理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核查、集中会商等措施,对乱收费投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查处,做到有诉必查、违规必究。对核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采取一定方式集中曝光,用社会监督遏制乱收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