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每亩小麦不低于125元
03.07.2015 11:51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将现行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依据小麦种植面积,每亩按照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每亩按照60元标准补贴,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
据了解,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财政部、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5年起,选择山东等五省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点。政策调整后,能够有效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同时,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齐鲁网)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3.07.201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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