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可为!山东超八成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31.03.2017  18:22
  三四月份,正是大学生就业的高峰期,党报君最近参加了几场招聘会,场面几乎是“人山人海”。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再创历史新高,预计将达795万人,山东高校毕业生数量预计将首次突破60万人大关,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并不容易。

  



  当前,从中央到省里,都在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不过,基层这个概念该如何理解呢?在省直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对“基层工作经历”这样认定: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党报君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到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占实现就业毕业生总数的80%以上。

  



  2016年,山东招考公务员8911人,其中县级以下6868人,占77%。上周,2017年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刚结束,今年我省公务员计划招录8379人,县级以下机关6141名,占73.3%。同时,为增强了基层岗位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全面建立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省约7.3万人晋升职级,占总数的34%,人均月增资481元。在乡镇设置科级非领导职务,有效解决了基层干部待遇偏低、晋升困难等问题。

  同时,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山东不断加大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力度。2013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整合并轨工作,驻村服务满2年、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为选调生。4年来,共选调大学生村官5510名,2641名顺利转为选调生,建立了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条。

  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2006年以来,全省共有2.2万名大学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通过不断提高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月平均收入达3421元。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我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据统计,2016年,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比例达89.53%,其中非国有企业占80.74%,中小微企业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

  记者 张春晓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