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7.01.2015 12:18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本报济南1月6日讯 记者从 山东 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3起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 典型案件 。
济宁曲阜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副主任彭书银违规驾驶公车外出游玩。曲阜市纪委给予彭书银党内警告处分。
济宁市泗水县残联理事长贺相霖与泗水县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乔志端,工作日午间饮酒。泗水县纪委分别给予二人行政警告处分。
济宁市任城区民族宗教局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任城区纪委给予局长金桂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白宁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泰山中学体卫艺科副科长孙晓忠在操办其母丧事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泰安市纪委给予孙晓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安新泰市岳家庄乡计生办副主任李伟为其子办升学宴,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新泰市岳家庄乡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用公款发放过节福利。岱岳区纪委给予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刘玉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王宝柱、经贸办主任王宪军接受个体老板邀请赴港澳旅游。莱城区纪委分别给予王宝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宪军党内警告处分。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政工科科长刘士兴接受他人所送购物卡和下属单位宴请。莱芜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刘士兴党内警告处分。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卫生院骨科主任韩群、急诊科主任王茂峰工作日午间饮酒。河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给予韩群、王茂峰行政警告处分。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7.01.201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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