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山东“通道7市”谋定气质改善大计
4月5日,环保部发布今年3月份和第一季度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为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环保部会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从产业结构调整、清洁供暖、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对北京市、天津市两个直辖市和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的26个城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根据这一方案,环保部将对这28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我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市被列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均在28城之列。
按照方案要求,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制定了实施细则,并于3月28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某种程度上,这7个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7市”)是全省空气质量的重灾区,也是全省“气质”改善的最大潜力所在。
在改善、仍较差
考察空气质量,现在一般从两个维度:一是空气质量绝对值的好坏,二是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近年来,7市都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空气质量和过去相比取得了明显改善。”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肖红说,虽然从各项空气质量指标的绝对值来看,7市仍然是全省的重灾区,但这更多的是受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历史原因导致的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以及地理位置等自然环境导致的颗粒物本底值高等因素造成的,“在改善、仍较差,这正是7市空气质量的一体两面”。
近年来,我省通过生态补偿、环保限批等一系列奖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连续4年同比改善。据介绍,下一步,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全省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向传输通道城市和任务量较大的城市倾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保障工作。
治理应各有侧重
肖红表示,受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工作基础,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7市大气污染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下一步要采取的治理措施也不会完全一致。各市要在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压煤、抑尘、治气、控车、增绿”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些自选动作。
总体上,要加快推进全省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燃煤小锅炉清零、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具体到每个城市,要有差别化的措施。比如,济南市要更加突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道路保洁、露天烧烤等面源污染控制,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等。淄博市、滨州市、聊城市要更加突出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石化和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煤清洁化治理等工作。济宁市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精准治污。德州市要强化化工、钢铁、焦化和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菏泽市要加大化工异味治理和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方案要求,环保部将把“2+26”城市考核和排名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且提出各市要建立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督制度。
部分加严措施扩至全省
据了解,我省实施细则除了严格落实方案关于7市的各项要求外,还对部分工作进一步加严,并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
关于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国家要求我省7市在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而我省实施细则,要求全省17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取缔工作。
关于燃煤小锅炉“清零”,国家要求10月底前,济南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6个传输通道城市建成区及县城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而我省实施细则,要求10月底前,济南市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6个传输通道城市和潍坊、泰安、莱芜3市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余7个市全面淘汰建成区和县城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同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部分方案中没有的任务要求。如,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全省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在今年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完不成的实施停产整治;10月底前,7市要完成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7市完成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替代,其余10个城市力争完成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替代的台数达到80%左右。
火电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的要求也扩大到全省范围,除承担居民供暖等保民生任务的外,7个传输通道城市10月底前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产,其余10个市年底前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部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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