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实施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政策
山东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首次试点相关政策。
2017年山东部分高职院校将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试点,安排招生计划约2000人。招生对象为符合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报名资格,且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
参与试点的20所高职院校均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或山东省技能特色名校。包括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威海职业学院等5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东营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济南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等9所省技能型名校。
地域分布涵盖了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8个经济较发达地区;考虑了学校的性质,既有综合性院校,也有行业背景鲜明的专业性院校;还考虑了学校的办学特色,既有工科类院校,又有理科类院校,还有文科类院校,可以说各有特色、各有千秋,均是各自领域的佼佼者。
从专业层面来讲,重点考虑了两个方面因素,一是招生专业均为试点院校办学实力强、特色鲜明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大都是技术技能含量高、招生好、就业好的优势专业。二是考虑了退役士兵的特点、爱好、兴趣等,兼顾了专业的文理搭配,尽最大努力确保能选、可选的多样性。
新政策的主要特点一是单独招生,二是免费教育。
(一)单独招生。是指在具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部分高校中,选择技能性、应用性强的特色专业,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方式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
(二)免费教育。是指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和学生数核定下达有关高职院校。已经享受国家五部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不足10000元标准部分,由省财政补齐。
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6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www.sdzk.cn),进入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以填报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试由各试点院校单独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6月10日至11日,考试方式主要为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录取由各试点院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报考专业和学校培养能力确定,录取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各试点院校要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如果退役士兵同时参加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和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允许考生参加多次考试、参与多次录取,自主择优入学。
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是山东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探索高职院校多类型招生、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的重要举措。单招工作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对在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7年5月7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山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帮助退役士兵通过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